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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复印《录取新生名册》流程

0 辽宁毕业生服务网 辽宁毕业生服务网 2024-03-19 12:28 329

1、材料需求单位出具公函

公函中需写明如下内容:查阅原因及用途、被调阅人员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、在辽参加考试名称、具体考试年月、考入时院校名称、专业名称、查询单位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。

2、发函至辽宁省招考办

函件可以通过纸质邮件或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辽宁省招考办。

邮寄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 辽宁省招考办 档案室 收

传真号码:024-86156900(不能接收军线传真)

电子邮箱:lnzb_mccx@163.com(公函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)

3、邮寄《录取新生名册》复印件

省招考办收到公函后,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EMS方式,将复印好的《录取新生名册》邮寄至函件中提供的地址。

按相关规定,复印的《录取新生名册》中包含如下内容:考生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高考成绩、录取院校及专业、录取批次、录取方式、计划性质。

4、业务咨询电话:024-86157035

特别说明:

由于我省从2008年开始考生纸质档案中无高考志愿表、报名表等材料,涉及考生有关录取信息以《录取新生名册》为准,不再提供其他与考生录取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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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很懒,啥都没写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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